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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故意杀人而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李某因故意杀人而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4-01-15
42
问题
李某因故意杀人而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立即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
B、立即进行改判
C、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D、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但是本案是属于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因此是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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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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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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