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干警甲在集市上,见乙、丙两人斗殴,遂予以制止。甲在制止乙、丙后,不由分说,给予两人各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甲对本案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

admin2022-03-10  34

问题 便衣干警甲在集市上,见乙、丙两人斗殴,遂予以制止。甲在制止乙、丙后,不由分说,给予两人各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甲对本案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

选项 A、该干警应当出示执法证
B、该干警未听取被处罚人意见
C、不应该当场进行处罚
D、处罚应由两名执法人员作出

答案A,B,C

解析 与本题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因此A项正确;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因此B项正确;该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对乙、丙作出的行政处罚超过50元时,不应该当场作出,因此C项正确;该法第37条对“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是针对一般程序而非简易程序作出的,因此D项错误。
总结起来,简易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1)表明身份。实施处罚的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执行公务的身份证件,以证明自己有权对当事人作出处罚。(2)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实施处罚的人员要当场指出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说明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有关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同时还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3)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处罚决定书应是由有关机关统一制作的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由当场作出处罚的人员进行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决定、处罚时间、处罚地点、以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作出处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报送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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