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2016年9月份和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月份: (1)国内购进业务:购进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000元,支付购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25000元,运输途中因管理

admin2017-11-30  24

问题 某市某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2016年9月份和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月份:
(1)国内购进业务:购进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000元,支付购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25000元,运输途中因管理不善丢失5%。
(2)销售业务:在国内销售实木地板,取得含税销售额280800元;出口实木地板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000元。
(3)其他业务:企业开发新型素板,生产成本95000元,将其中的20%用于连续生产实木地板,其余作为样品分发给各经销商。
10月份:
(1)进口业务:进口一批素板,支付国外买价200000元、购货佣金20000元,到达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0000元,保险费无法确定,完税后海关放行,取得税款缴款书。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7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国内购进业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30000元;购进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00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业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甲商场自产的实木地板,不含税总价款700000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取60%的货款,剩余款项下月收取,该地板厂按全部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平销返利方式销售给乙代理商瓷砖地板,不含税销售额800000元,本月代理商销售业绩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地板厂向其返利120000元,取得乙代理商开具的普通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该地板厂进口素板关税税率为10%;素板、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10月初库存外购素板买价20000元,10月末库存外购素板买价120000元,外购素板均用于生产实木地板,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增值税退税率13%,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认证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地板厂2016年10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该地板厂2016年10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267114.74×17%+70000×11%+30000×3%+200000×17%+20000×11%=90209.51(元) 当期销项税额=700000×17%+800000×17%=255000(元) 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255000—90209.51=164790.49(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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