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

admin2016-07-08  46

问题 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下列有关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B、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C、由于合同中未确定违约金数额,因此,违约金数额由法官确定
D、日丽公司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少
E、违约金可以和定金一并适用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本题中,日丽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d4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