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针对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行为包括( )。
针对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行为包括( )。
admin
2018-09-22
18
问题
针对项目范围变更控制的行为包括( )。
选项
A、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检查
B、确保正确、满意地完成项目范围变更提及的全部工作
C、争取变更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D、按照程序核实确认已经和将要发生的范围变更
E、结合进度、费用、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其他管理任务,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范围变更
答案
C,D,E
解析
项目范围变更是指对已经明确项目范围定义的改变,可能涉及增减项目工作、改变项目成果数量和功能要求等。针对项目范围变更的控制行为包括:(1)争取变更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2)按照程序核实确认已经和将要发生的范围变更,杜绝“范围蔓延”;(3)结合进度、费用、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其他管理任务,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范围变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U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题库招标师分类
0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招标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工程建设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6500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共受理了25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需要选择审查地点,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与比较。本项目招标人应怎样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什么样的审查程序进行审
某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一)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逾期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三的利率予以处罚。(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合同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见表1-1。施
某幢高层写字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招标)监理。该工程邀请甲、乙、丙3家施工企业进行总价投标。评标采用四项指标综合评分法。四项指标及权重分别为: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为0.10,施工管理能力为0.15,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性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中央部委所属某试验基地拟于2008年采购1台特种地质雷达仪,替代其中心实验室已经报废的特种地质雷达仪。购置仪器所需资金为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为180万元。因某国家级试验项目马上就要上马,要求1个月内到货。该种地质雷达仪只有国内外少数厂家生产。具体采购程序
A公司中标某市城区高架路工程第二标段。本工程包括高架桥梁、地面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清单中列出了措施项目;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计量支付,并约定发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清单中
A公司中标某市城区高架路工程第二标段。本工程包括高架桥梁、地面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清单中列出了措施项目;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计量支付,并约定发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清单中
某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的中心实验室已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需要立即上马,拟采用财政拨款采购其中心实验室的主要设备仪器,设备预算为220万元,该设备在国内外只有少数厂家生产。经该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采购项目采用竞争
某项目,需要采购价值280万元的设备,该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向业主提出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业主选择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业主选择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随机试题
黑茶类紧压茶有哪些?
操作系统为了管理文件,设置了专门的数据结构——文件控制块(FCB),FCB是在执行_______时建立的。
成就需要理论认为,对人们是否获得后天三种需要的决定性因素是()
关于门脉高压症肝硬化的组织学变化,下列哪项不正确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在竣工验收后应由()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是我国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
韦纳将人们活动成败的原因归结为6个因素,其中属于自身内在因素的是()
有关参照完整性的删除规定,正确的描述是()。
Questions11-15Readthefollowingtext.Arethesentences11-15"right"or"wrong"?Ifthereisnotenoughinfor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