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使用超市的自助式存包密码箱,二者形成什么法律关系? 甲对其所丢失物品要求超市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甲所丢失的手机、现金和掌上电脑的全部?为什么?

admin2014-05-27  36

问题 消费者使用超市的自助式存包密码箱,二者形成什么法律关系?
甲对其所丢失物品要求超市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甲所丢失的手机、现金和掌上电脑的全部?为什么?

选项

答案超市仅按一般物品的价值对甲进行赔偿即可,甲不可要求超市赔偿其所丢失的手机、现金和掌上电脑。因为甲和超市间的合同为无偿的,甲没有事先声明其所存物品的价值,超市对此仅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责任。

解析 《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借用合同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其内容虽然与租赁合同相类似,但二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借用合同一般是无偿的,借用人不用因此付出相应对价。另外,借用合同也可以参考无偿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白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的情况,《合同法》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在本题中,一方面,基于借用合同的无偿性,借用人义务应该准用无偿保管合同的规定,即仅在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负责;另一方面,在题目中,甲并没有事先向超市工作人员声明其寄存物品的价值,因此,根据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超市只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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