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地的刘某和乙地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30台空气净化器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丙地。刘某在甲地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邮至乙地,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合同约定价款为1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三次将空气净化器运输到刘某指定地点丁地
甲地的刘某和乙地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30台空气净化器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丙地。刘某在甲地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邮至乙地,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合同约定价款为1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三次将空气净化器运输到刘某指定地点丁地
admin
2017-11-17
28
问题
甲地的刘某和乙地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30台空气净化器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丙地。刘某在甲地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邮至乙地,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合同约定价款为1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三次将空气净化器运输到刘某指定地点丁地,刘某每次在货到后5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同时双方约定定金为3万元,违约金为4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即委托A物流公司运输第一批空气净化器。A公司将空气净化器运到戊地时因车祸导致空气净化器和运输车辆损失,其空气净化器和车辆(车辆登记注册地为庚地)均由M保险公司承保。
若因刘某违约解除合同,给李某造成6万元损失,下列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合同的定金的有效数额为2万元
B、定金和违约金二者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其一
C、李某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D、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后仍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E、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数额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
答案
A,B,C,E
解析
(1)选项A: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决定;(2)选项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选项CDE: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下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依《民法通则》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分别是()。
在我国,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管辖。
假设刘某对丁区公安局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他可以向()提出。在诉讼中,丁区公安局提出证据证明其限制刘某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是B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这样的处罚行为()。
根据我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若东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后解散,其法定原因包括()。三人的出资在法律上讲()。
关于诉讼时效表述正确的是( )。
随机试题
贷款方名义上的最大收入来源是
原发性高血压和肾实质性高血压的鉴别要点是
某患者,女,23岁。被人发现时躺在地板上,呈昏迷状态,口吐白沫。查体:神志不清,两瞳孔针尖大小,口唇发绀,两肺满布水泡音,心率60次/分,肌肉震颤。应首先考虑的是:
对顶棚抹灰工程进行敲击检查不易操作,故规定先观察检查,当发现有顶棚抹灰层起泡时,进行敲击检查。()
旁压试验可评定地基土的哪些性能:
下列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表述正确的是()。I.委托资产只能是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Ⅱ.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Ⅲ.同一种类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风险Ⅳ.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并可以根据风险收益特
企业规模越大,管理能力就越强,就越应实行集权型的财务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摊销应借记()科目。
当x→0时,ex一(ax2+bx+1)是比x2高阶的无穷小,则()
A、StudentslearningKorean.B、ChildrenofKoreanimmigrants.C、Koreanpopularculture.D、TheKoreanpopmusic.D新闻从开始就一直围绕着韩语学习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