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14-06-10
23
问题
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既产生正作用,也产生负作用
B、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只能产生积极的作用,没有消极作用
C、法律的社会作用在任何性质的社会基本一致,法的特征决定了法的社会作用
D、法律的规范作用在任何性质的社会基本一致,只是实现程度上有所差异
答案
2,4
解析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发生的影响,它由社会决定,但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可能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因此B项错误。而规范作用是由法的特征决定的,在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只是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不同,实现程度上会有所不同;而法的社会作用是由法的内容决定的,不同的社会,法律的社会作用也是不同的。因此C项错误,而D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F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村村民,两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系退伍军人,赵某系军内在编后勤部门职工。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盗窃停在军营附近的宝马一辆,并变卖宝马车,获得的赃款二人均分。在某市整治治安活动中,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赵某被有关部门控制。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告人李阳,因犯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社区矫正是让5种罪犯(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在社区里完成余刑。2003年,司法部选择了6个条件较好的省(市)进行了社区矫正的改革试点,2005年又扩大了12个省(市)。从2006年开始,这些地方的社区矫正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有关规章制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涉嫌杀人的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说:由于她本人与习某有不正当性关系,因此她在某次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听习某讲了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对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这段证言,属于:
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享有的优益权包括:()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公证业务在中国的起步比较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公证机构和公证行业的发展,公证机构的业务量和业务范围这些年不断扩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随机试题
女性,30岁,左腰部剧痛3天,尿常规示红细胞(+++),B超提示左肾积水。肾积水的原因最可能是()
颈外静脉输液结束时采用的封管溶液为
下列哪项不是原发性高血压病的肝阳上亢证的主症
男性,21岁。上前牙咀嚼时出现不适感1个月余。曾有过外伤史。半年前牙体变色。口腔检查:左右上1牙体变色,无明显龋损及其他牙体硬组织病变。牙髓活力测试无反应,叩诊(+)。X线片示:根尖部有圆形的透射影像,边界清晰,直径<0.5cm。可能的诊断是()
一投资者向某房地产产业投资100万元,假设在同一时间段内,无风险资产的回报率为10%,市场的整体平均回报率为30%,而资产的系统性市场风险相关系数为1.2,求在这一时间段内,投资者将获得多少预期回报?
金融市场是统一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产品市场。()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中的()情形应予以受理。
正确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前提是()。
在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倾向,其基本特征是
数据库的三级模式体系结构的划分,有利于保持数据库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