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admin2015-12-30  26

问题 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选项

答案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一,“一夫一妻多妾”制。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从天子到诸侯到平民百姓,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即正妻。除正妻以外,男子还可以合法地拥有数量不等的侧室,即“妾”。正妻只能有一个,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妾媵所生子女为“庶出”,其在家庭中有着明显不同的地位。这种嫡、庶之分,是为了保证家族延续和维持正常家庭关系的需要,对于维护和延续宗法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二,“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此项禁忌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长期生活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二是,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政治上更多地与外姓结盟,以便更好地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第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宗法制度之下,婚姻的终极目的,除繁衍后代、承嗣家族以外,就是“全二姓之好”,绝非男女当事人个人之事。 “一夫一妻多妾”、“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三项实质要件。除必须符合这些实质要件以外,婚姻的缔结还必须合乎一定的礼仪,这就是“婚姻六礼”。 “婚姻六礼”是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礼仪,具体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以后各朝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西周时期在解除婚姻方面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七出”以称“七去”,是西周时期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具体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女子若有上述七种情形之一,丈夫即可有正当的理由合法地休妻。“三不去”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三项限制。具体指: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女子若有“三不去”理由之一者,夫家即不能休妻。“七出”、“三不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父权和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作为西周时期婚姻制度重要内容,其影响也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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