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68题)

admin2015-06-17  25

问题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68题)

选项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点是组织机构中董事会的组成。
    本题首先要区分富圆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的特征为,公司资本股份化、证券化,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本题中“……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而非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所以可以判断富圆公司是有限公司。
    依据《公司法》第44条第2款,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可知A选项正确,当选。
    B选项考查的角度非常细微,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如果因其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最低为3人)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是,本题中并没有明确张某辞职是否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所以不符合认定“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的条件,故B项不当选。参见《公司法》第45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C选项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有限公司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富圆公司董事长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并无不妥。C项当选。
D选项中的“分红”问题就不再赘述了,有限公司强调意思自治,章程当然可以对分红作出约定。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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