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万元。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在乙的要求下,甲又请求丁对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了抵押担保。偿债期满,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承担顺序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20-11-20  27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在乙的要求下,甲又请求丁对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了抵押担保。偿债期满,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承担顺序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可以要求丙承担30万元的保证责任
B、乙可以要求丁承担30万元的担保责任
C、乙只能要求丙和丁各承担15万元的担保责任
D、因为没有约定,丙和丁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B

解析 根据规定,共同担保中,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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