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11年10月8日丙取得市房产局发放的房屋抵押权利证书。2012年1

admin2016-07-08  37

问题 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11年10月8日丙取得市房产局发放的房屋抵押权利证书。2012年11月7日,丙在联系不到乙的情况下,找到甲并出示相关抵押材料和证书,甲才获知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甲于2012年11月8日要求市房产局解决。但是房产局以法律没有规定解决期限为由,迟迟不给甲答复。甲以房产局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房产局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最迟应当在2013年1月7日提起行政复议
B、甲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C、甲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甲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E、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决定受理的,决定之日为受理之日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本题属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情况,复议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11月8日房产局接到申请,11月22天+12月31天+1月7天,所以,2013年1月7日是满60天之日,最早应在2013年1月8日申请复议。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口头提出。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决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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