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案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问题,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哪些提法可以成立?( ) 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出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那么,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09-02-14  43

问题 就本案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问题,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哪些提法可以成立?(    )
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出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那么,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依《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而本案中根据拟发行的股本数和每股面值计算,其股本金只有人民币8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B、若按溢价价格发行股份,本案的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金已达到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
C、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中,专利技术等无形财产的出资已达人民币250万元,与公司法关于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不符,应当纠正
D、我国公司法允许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作价出资,因此,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只要认真进行评估作价,不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就完全合法

答案1,4

解析 《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本案中,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为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所以A正确。《公司法》第80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法修正案中规定的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已经高达25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20%,所以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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