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日,A展览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为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

admin2009-03-15  36

问题 2002年3月2日,A展览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为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贷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月3日,A公司依约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 3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3月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同日,D公司到C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3月10日,王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以D公司的名义向E公司购买汽车一辆,并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正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3月1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贷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 4月5日,F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拒绝支付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说明理由。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王某以D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在y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的挂失止付补救措施是否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为什么?

选项

答案(1)合同已经解除。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B公司在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 (2)不符合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3)王某以D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的行为无效。王某假冒D公司的名义所进行的背书行为属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4)不可以。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向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银行自3月9日办理挂失止付手续后,直至4月5日F公司提示付款时止,并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因此,挂失止付通知书已经失效,不能补救F公司的票据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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