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为甲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贾某个人欠赵某人民币5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打算用其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来偿还债务,赵某对此行为不满,可以( )。

admin2020-11-20  24

问题 贾某为甲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贾某个人欠赵某人民币5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打算用其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来偿还债务,赵某对此行为不满,可以(    )。

选项 A、代位行使贾某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贾某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贾某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贾某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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