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二人见三名学生正在赌博,赌资就放在地上,遂生抢劫之心。二人约定以吹口哨、打手势为暗号一起动手抢劫。甲、乙佯装看牌逐渐靠近学生,期间甲多次暗示,但乙迟迟不敢动手。甲自己找机会抢走了放在地上的赌资1000元,并对一名反抗的学生拳打脚踢。甲得手后与乙一同离
甲、乙二人见三名学生正在赌博,赌资就放在地上,遂生抢劫之心。二人约定以吹口哨、打手势为暗号一起动手抢劫。甲、乙佯装看牌逐渐靠近学生,期间甲多次暗示,但乙迟迟不敢动手。甲自己找机会抢走了放在地上的赌资1000元,并对一名反抗的学生拳打脚踢。甲得手后与乙一同离
admin
2021-11-18
36
问题
甲、乙二人见三名学生正在赌博,赌资就放在地上,遂生抢劫之心。二人约定以吹口哨、打手势为暗号一起动手抢劫。甲、乙佯装看牌逐渐靠近学生,期间甲多次暗示,但乙迟迟不敢动手。甲自己找机会抢走了放在地上的赌资1000元,并对一名反抗的学生拳打脚踢。甲得手后与乙一同离开。事后,甲分得赃款700元,乙分得赃款300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单独成立抢劫罪
B、乙不成立犯罪
C、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D、甲、乙都是主犯
答案
C
解析
共同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互相联系、互相配合,组成一个犯罪行为整体。共谋实行犯罪,在现场没有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但在一旁站脚助威的,也成立共犯。本题中,甲、乙有抢劫的共谋,虽然乙没有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其在一旁站脚助威,也成立抢劫罪的共犯,而且乙在事后也分得了赃款。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d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占有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登记制度的有()。
下列情形构成累犯的是()。
甲抱着侄女乙(刚满4个月,不会走路)经过工地,为了洗手方便,甲将乙放置在起降机上。起降机上有“远离,危险!”的警示牌。此时,起降机操作人员丙(在10米远的操作平台上)在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保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启动起降机,致使乙坠地身亡。下面对甲、丙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违反非金钱债务的,不能采用继续履行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请运用物权法的一般原理进行分析:以上规定反映出的我国的物权变动方式。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请分析:该条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简述法人的特征。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磁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以下为不合理用药的表现是
账簿登记应使用蓝、黑墨水和圆珠笔书写,不能使用红色笔或铅笔书写。()
因委托人欺骗报关企业而致使在向海关报关时发生伪报、瞒报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由海关追究()的经济责任。
在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是( )。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要求,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
关于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是一项制定项目费用控制基线或项目总费用控制基线的项目费用管理工作。
关于书刊装帧加工,说法正确的有()。
以下关于文件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