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省机电办负责人甲主管向国家申请该省汽车进口配额和将配额分配给本省企业的工作。甲在2000年4月与北京汽车进口经销商乙相识后,乙便要求甲介绍S省可以获得汽车进口配额的两家公司与自己相识。在此后的3年间,S省这两家公司先后六次获得汽车进口配额,甲每次均将配额

admin2008-09-01  27

问题 S省机电办负责人甲主管向国家申请该省汽车进口配额和将配额分配给本省企业的工作。甲在2000年4月与北京汽车进口经销商乙相识后,乙便要求甲介绍S省可以获得汽车进口配额的两家公司与自己相识。在此后的3年间,S省这两家公司先后六次获得汽车进口配额,甲每次均将配额指标的具体数量告诉了乙。乙以合作经营方式从两家公司获得汽车进口配额,进行汽车进口和销售业务,同时付给两家公司保底分利款。按照规定,两家公司在获得汽车进口配额之后,向S省机电办缴纳了一定数量的“以进奖出款”。此间甲又向乙提出应由乙缴纳“以进奖出款”,并要求乙将该款交给自己转交S省机电办。乙照办后,事实上甲并未将此款交公,而是将这笔款占为己有,合计总金额达到1700万元。经查,甲在S省机电办向企业分配汽车进口指标时,是完全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条件进行分配的,没有为与乙有合作关系的两家公司额外分配指标。请综合分析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正确,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应定受,贿罪
B、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应定受贿罪
C、不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
D、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工作上形成的有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定受贿罪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可见,受贿罪要求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在本题中,甲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键在于被动受贿要求同时具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利益”两个要件,而索贿则只要求索取他人财物。在本题中,甲没有索取他人财物,因此,可把甲定性为被动受贿,但是甲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不宜以受,贿罪对甲论处。因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G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