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动产质权的效力。
简述动产质权的效力。
admin
2016-04-15
12
问题
简述动产质权的效力。
选项
答案
质权的效力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质权的担保范围。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质权效力及于标的物的范围。质权效力及于质押财产、质押财产的从物、孳息和代位物,但从物未随同质押财产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对于孳息是否作为出质财产,当事人可另作约定。(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质权人的权利包括:第一,占有质押财产。第二,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保全质权。第四,优先受偿,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可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质权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押财产;在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时返还质押财产。出质人的权利包括:第一,保留质押财产的所有权。第二,在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第三,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有权请求质权人返还质押财产。第四,有权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还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出质人的义务包括:不得妨碍质权人行使质权;保证质押财产无瑕疵,否则因此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质权人在质押财产移交时明知质押财产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三节中的动产质权。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质押财产的质权,质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共同构成了我国质权制度的主体。考生对质权这一部分内容的掌握可以按照“先总体后具体”的思路,先掌握质权的基本知识,再分别掌握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当然,动产质权的效力作为一个简答题有点篇幅过大,答案所列内容希望考生全面掌握,在选择题会经常碰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Br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A、 B、 C、 D、 C考虑图形内部直线之间的交点个数,依次是0、1、2、3、4、(5),选项中只有C的图形内部直线之间有5个交点。
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决定性条件是:货币是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具有人事关系性质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当前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奉献精神是()。
某留学生在国外一家餐馆打工,老板要求洗盘子时要刷六遍。一开始他还能按要求去做,刷着刷着,发现少刷一遍也挺干净,于是就只刷五遍;后来,发现再少刷一遍还是挺干净,于是又减少了一遍,只刷四遍。事情传开后,再也没有公司聘用这个学生。从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来看,案例中
宋瓷以高度发展的单色釉而著称,在我国艺术史上有重要地位。下列选项中属于宋朝五大名窑的是()。
小飞出生于2008年9月,现为某中学在校学生。2019年1月,小飞用存下的压岁钱自行到某知名品牌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购买后悄悄把手机带到学校。同日,小飞上课期间玩手机时被老师发现并告知小飞的父母。小飞的父母得知后,第二天带着小飞到手机店,要求退还这部手机
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对于当前的文身现象,四个学生从各自的角度表达了他们对诸子百家思想的理解。甲说:身体天然完整,文身就是自虐。乙说:文身影响仪容,是低俗身份人的爱好,有身份的人不会文身。丙说:文身费财又费力,何必呢?简简单单不很好吗。丁说:国家应该严格限制文身,应该规
随机试题
简述教育法的法源。
发展中国家设置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原因是
儿童哮喘的诊断标准中,错误的是
A.在胃液中形成胶体物,保护溃疡面B.阻断H2受体C.阻断促胃液素受体D.抗幽门螺杆菌药E.抑制胃壁细胞质子泵枸橼酸铋钾抗消化性溃疡的机制是
某市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并已按规定缴纳烟叶税22万元;购进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5.2万元,当月还自某农场收
关于注册商标的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答无差异市场营销的基本特点和优缺点。
[2007年]设f(x)是区间[0,π/4]上的单调可导函数,且满足∫0f(x)f-1(t)dt=∫0xtdt其中f-1是f的反函数,求f(x).
Atthemoment,mobileTVismostlystreamedover3Gnetworks.Butsendinganindividualdatastreamtoeachviewerisinefficien
TheAmericanneedtoownthingsispartlytheresultofmassadvertising,【C1】______urgesconsumerstodiscardlastyear’scar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