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度建造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将其销售给乙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载明销售款2000万元,并注明由乙企业向甲公司支付货币资金1500万元,另以一宗未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乙

admin2019-04-17  21

问题 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度建造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将其销售给乙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载明销售款2000万元,并注明由乙企业向甲公司支付货币资金1500万元,另以一宗未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乙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价款200万元并发生相关税费6万元。
   甲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了土地价款200万元、拆迁补偿费300万元、基础设施费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销售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该费用属于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的本年利息,约定利率10%,银行同期利率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的现金捐赠76万元。(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年乙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附表:适用的有关税率表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本试卷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的税率城市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均为3%;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3月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契税税率为4%;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征房产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税率为12%。

选项 A、105.21
B、105.34
C、105.90
D、106.01

答案A

解析 可扣除项目金额=200+6+(500-200)×5%×(1+7%+3%)+500×0.5‰=222.75(万元),土地增值额=500-222.75=277.25(万元),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277.25÷222.75=124.47%,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77.25×50%-222.75×15%=105.21(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6s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