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各出资20万、20万、60万建造了一栋房屋,约定将该房屋出租给丁。在丁居住期间,屋檐脱落砸伤路人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11-25  51

问题 甲、乙、丙各出资20万、20万、60万建造了一栋房屋,约定将该房屋出租给丁。在丁居住期间,屋檐脱落砸伤路人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房屋的维修义务由丁承担
B、戊有权请求甲承担责任
C、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应对戊承担连带责任
D、如甲承担了全部侵权责任,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20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是负有维修或者管理义务的人。本题中,损害虽然发生在丁居住期间,但因房屋由甲、乙、丙按份共有,房屋的维修义务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据此,因甲、乙、丙按份共有的房屋屋檐脱落致人损害,甲、乙、丙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租赁人丁无需承担责任,故B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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