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他们发明的两种饮料容器(易拉罐)的结构简要说明(附件1)以及他们所了解的现有技术(附件2),并委托你们就这两种饮料容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前,你对现有技术进行了检索,找到了一篇相关的对比文件(附件3)。 请按照

admin2018-06-27  30

问题 客户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他们发明的两种饮料容器(易拉罐)的结构简要说明(附件1)以及他们所了解的现有技术(附件2),并委托你们就这两种饮料容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前,你对现有技术进行了检索,找到了一篇相关的对比文件(附件3)。
请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对下述问题作出回答,回答内容应与你先前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相适应:
    1.你认为这两项现有技术(附件2和附件3)中哪一项是本发明的最接近现有技术?请说明理由。
    2.相对于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和你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附件3)确定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简述理由。
    3.本发明与两项现有技术(附件2和附件3)相比,带来哪些有益效果?
    4.请说明你所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和附件3)和你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
    5.请给出本发明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和本发明所涉及的技术领域。
    6.为本发明专利申请撰写一份说明书摘要。
                                                     附件1  客户提供的两种饮料容器的结构简介
    客户发明的第一种饮料容器如图1至图4所示,主要对饮料容器顶盖1上的封闭开启装置10作了改进。该封闭开启装置10主要由封闭片2和与该封闭片2相互连接的拉片3组成。
    图1给出该饮料容器的俯视图;图2是该饮料容器顶盖部分沿图1中Ⅱ-Ⅱ线的侧剖视图,其中封闭开启装置10处于关闭状态;图3与图2类似,但其中封闭开启装置10处于刚开始打开封闭片2的位置;图4是图1中封闭片2的局部放大图,该封闭片2由U形刻痕线11围成。
    由图1至图3可知,顶盖1上有一个凹入区5,所述封闭开启装置10位于此凹入区5内。所述封闭片2的圆弧形端部21的位置位于饮料容器顶盖1的边缘附近,所述封闭片2的根部22位于饮料容器顶盖1的中部附近。从图4中可以看到,所述封闭片2的U形刻痕线11是非封闭的。封闭片2端部21的刻痕线11呈圆弧形,封闭片2的圆弧形端部21和根部22之间的刻痕线11为两根相互平行的直线,此两根平行的直线终止于封闭片2的根22,构成该刻痕线11的两端13,它们彼此相隔开。采用上述结构后,在拉起封闭片2打开封闭开口后,封闭片2借助其根部22,依然连接在顶盖1上,因此不会被任意丢弃而污染环境。在所述刻痕线11的两端13还可以设有凸出物12,在打开封闭片2时,可以有效地使撕裂的刻痕线11终止于刻痕线11两端13的凸出物12处。
    由图1至图4可知,在封闭片2的圆弧形端部21附近设有孔33,拉片3与封闭片2借助孔33和铆钉35连接在一起,显然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通过焊接将拉片3与封闭片2连接在一起。由于拉片3与封闭片2的连接点设置在紧靠封闭片2的圆弧形端部21附近,当使用者拉起拉片3,首先撕裂封闭片2圆弧形端部21的刻痕线11,再撕裂封闭片2中部的刻痕线11,直到封闭片2的根部22,这样打开的封闭开口就可使封闭片2基本上全部向外弯曲,不会使封闭片2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
    由图l至图3可知,该拉片3有一个可供手指握持的拉环4。在该拉片3上,与拉环4相对、邻近封闭片2圆弧形端部21的另一端部31的下方,设有向下延伸的锋利凸起物32,所述凸起物32的自由端靠近饮料容器顶盖1的上表面。这样,如图3所示,当使用者拉起拉环4向上翻转时,拉片3以铆钉35为杠杆支点,使端部31向下延伸的凸起物32向下对端部21施加压力,由于凸起物32具有锋利的顶尖部分,而且,拉片3与封闭片2的铆接点位于封闭片2的圆弧形端部21附近,因此,只需要施加很小的作用力,大约5~8牛顿,就可撕裂端部21处的刻痕线11,即在凸起物32压力作用下,向下破坏封闭片2的端部21的刻痕线11,随后,在使用者手指向上拉力的作用下,撕裂全部刻痕线11,很容易打开封闭的开口,同时可以避免由于施加过大的力而导致顶盖1变形,或拉片3被拉断而封闭片2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
    在客户发明的第二种饮料容器中,除封闭片的形状外,其封闭开启装置的拉片和封闭片的结构与第一种饮料容器的封闭开启装置结构基本相同。图5是第二种饮料容器的封闭片2的局部放大图,其与第一种饮料容器的区别在于:该封闭片2的刻痕线11大致呈两头小中间大、且被截去一端头的橄榄形。从图5中可以看到,所述封闭片2具有圆弧形的端部21,从封闭片2的圆弧形端部21到根部22,封闭片2的宽度先逐渐增大,然后再逐渐减小,而在其根部22封闭片2的刻痕线11形成间隔不大的两端13。其与第一种饮料容器一样,该两端13还可以设有凸出物12。与第一种饮料容器相比,这种结构的封闭开启装置可增大其开口,便于倒出饮料容器内的被盛装物。
    附件1  客户提供的两种饮料容器的结构附图
         
                                                     附件2   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简介
    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是如图2—1所示的另一种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图2一1给出其封闭开启装置的透视图。
    该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也位于顶盖的凹入区,它包括拉片75、铆钉62和由封闭刻痕线部分42、43、44、45构成的封闭片40。拉片75的一端是拉环74。铆钉62位于拉片75的中间位置。当使用者用手指向上拉起拉片75时,拉片75以铆钉62为支点翻转。拉片75的拉环74向上移动,拉片75的另一端68下压封闭片40邻近刻痕线部分42的端部90,首先撕裂封闭40一端处的刻痕线部分42,并使封闭片40的端部90向下弯曲,继续拉动拉环75,牵引封闭片40向上翻转,逐渐撕裂封闭片40两侧的刻痕线部分44、45,最终撕裂封闭片40另一端处的刻痕线部分43,此时,拉片74和封闭片40两者形成人字形,使封闭片40完全脱离饮料容器顶盖,打开开口。
    客户指出,这种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存在三个缺点:其一是封闭片由封闭的刻痕线围成,在打开封闭开口后,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有可能被随意丢弃而污染环境;其二是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设置在封闭片的中部,当拉起拉片时拉片和封闭片仍有一部分会向下弯曲,会使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其三是施力过大时会拉断拉片而封闭片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该饮料容器。
    附件2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图
         
                                                     附件3  你检索到的对比文件
    作为代理人,你为客户的这项发明进行了检索,找到一篇已公开的对比文件。该对比文件所披露的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如图3一l所示。由该饮料容器的俯视图可知,位于顶盖86上凹入区88的封闭开启装置80包括拉片84、铆钉81和由刻痕线82围成的封闭片85。该刻痕线82的形状接近两头小中间大、且被截去一端头的橄榄形,该刻痕线82的两端彼此相隔开,也为不封闭的刻痕线。铆钉81位于封闭片85的根部附近。当使用者用手指向上(离开纸面向外的方向)拉起拉片84的拉环89,拉片84以铆钉81为支点向上翻转,随关拉环89向上拉动,拉片84的另一端83向下压封闭片85,撕裂刻痕线82,封闭片85向下(进入纸面向内的方向)弯曲,伸入饮料容器的内部,从而打开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片85所封闭的开口。虽然此时该封闭片85仍连接在顶盖86上,但可从此开口将容器中的饮料倒出。
    附件3你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附图
        

选项

答案1.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附件3)是本发明的最接近现有技术。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和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两者的技术领域均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但是前者与后者相比,披露了本发明更多的技术特征:刻痕线为非封闭刻痕线,具有彼此相隔开的两端。因此,应以检索到的对比文件作为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根据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来看,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打开封闭开口后,防止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而通过检索,找到了相关的现有技术(附件3),该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也能够实现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防止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因此应根据检索到的这篇对比文件来确定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对于该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本发明进一步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是: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能够很容易打开封闭的开口,同时避免由于施加过大的力而导致顶盖变形,或拉片被拉断而封闭片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本发明进一步要解决的另一个技术问题是:打开封闭片时,可以有效地使撕裂的刻痕线终止于刻痕线两端,能够更好的防止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 3.本发明与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相比,其带来的有益效果是:首先,打开封闭开口后,防止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其次,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再次.能够防止因施力过大而导致拉断拉片而封闭片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该饮料容器;最后,能够在打开封闭片时,有效地使撕裂的刻痕线终止于刻痕线两端的凸出物处,更好的防止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 本发明与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附件3)相比,其带来的有益效果是:首先,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能够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体现在权利要求1);其次,能够防止因施力过大而导致拉断拉片而封闭片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该饮料容器(体现在权利要求2);再次,能够在打开封闭片时,有效地使撕裂的刻痕线终止于刻痕线两端的凸出物处,更好的防止封闭开启装置完全脱离顶盖(体现在权利要求6)。 4.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中未披露独立权利要求1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所述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设置在紧靠封闭片的端部附近,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在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中未被披露,所以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与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附件3)中也未披露独立权利要求1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所述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设置在紧靠封闭片的端部附近,因此独立权利要求l的技术方案在检索到的对比文件中未被披露,所以独立权利要求I相对与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是本发明的最接近对比文件,独立权利要求1与该对比文件中所披露内容区别在于:所述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设置在紧靠封闭片的端部附近。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与该对比文件来说,解决了“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这个技术问题。 在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中也未披露上述这样的结构,且这样的结构也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用来解决“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这一技术问题的公知常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从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不能得到将此结构用来解决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也就是说,本领域技术人员由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及其公知常识都不能结合得到本发明独立权利要求l的技术方案,因此独立权利要求l相对上述两项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由于采用上述结构,可以有效地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也具有显著的进步。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上述两项现有技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由于上述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22条中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独立权利要求9作为采用该封闭开启装置的一种饮料容器的技术方案,也符合《专利法》第22条中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5.本发明名称为:“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及饮料容器”。本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为:一种设置在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 6.说明书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饮料容器顶盖上的封闭开启装置,包括由可撕裂的刻痕线围成的封闭片、与该封闭片相互连接的拉片,所述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设置在紧靠封闭片的端部附近。采用上述封闭开启装置的饮料容器,当拉起拉片并打开封闭片时,可以防止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

解析 本题中,客户提出的两个实施例中一共包括了四项发明点,分别是:
    1.封闭片的刻痕线是非封闭的,构成该刻痕线的两端彼此相隔开,使得当拉起封闭片打开封闭开口后,封闭片借助其根部依然连接在顶盖上,因此不会被任意丢弃而污染环境;
    2.在发明点l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在非封闭刻痕线的两端设有凸出物,当打开封闭片时,可以有效地使撕裂的刻痕线终止于刻痕线两端的凸出物处,更好地防止封闭开启装置脱离顶盖;
    3.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设置在紧靠封闭片的端部附近,当使用者拉起拉片,首先撕裂封闭片端部的刻痕线,再撕裂封闭片中部的刻痕线,直到封闭片的根部,这样打开的封闭开口就可使封闭片基本上全部向外弯曲,不会使封闭片上的灰尘或其他脏物落入饮料容器内;
    4.在拉片上,邻近封闭片端部的下方,设有向下延伸的锋利凸起物,所述锋利凸起物的自由端靠近饮料容器顶盖的上表面。由于存在锋利凸起物结构,而且,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位于封闭片的端部附近,因此,只需要施加很小的作用力,就可撕裂端部处的刻痕线,很容易打开封闭的开口,同时可以避免由于施加过大的力而导致顶盖变形,或拉片被拉断而封闭片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
    在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附件2)中,均没有披露上述发明要点,但在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附件3)中披露了上述第1项发明点,即披露了“刻痕线是非封闭”的这一发明内容。因此本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只能围绕剩余的3项发明点进行撰写。客户提出的第2项发明点,是在第1项发明点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如果以该发明点为区别特征撰写独立
    权利要求,则必须将“刻痕线是非封闭”的结构特征也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中,即必须将发明点1、2同时写入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中。由于“刻痕线是非封闭的”这一技术特征已经被现有技术公开,因此,这样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将大大缩小。由此可见,本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围绕发明点3、4进行撰写。客户提供的发明内容中还揭露了如下信息:由于存在凸起物结构并且拉片与封闭片的铆接点位于封闭片的端部附近,因此,只需要施加很小的作用力,就可撕裂封闭片端部处的刻痕线。由此可以看出,第4项发明点是在第3项发明点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即由于“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位于封闭片的端部附近”以及“凸起物”这两个结构的共同作用,才导致了第4项发明点的有益效果:“只需要施加很小的作用力,就可撕裂端部处的刻痕线”。因此可以得出最终的撰写思路,即本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应以第3项发明点作为撰写的首要内容,其余的三项发明点,可以撰写成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此外,只要具有凸起物结构就可以一定程度的实现发明点4中的有益效果,因此所述凸起物具有锋利的顶尖部分这一技术特征,可以写入进一步的从属权利要求中。
    如果是在代理实践中,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撰写思路:即将2、3、4三项发明点分别撰写成三项独立权利要求。这样做的原因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客户的这三项发明点,可以发现这三项发明内容其实也可以分别构成独立的技术方案。
    对于第2项发明点,虽然该发明点是在客户提出的第1项发明点基础上的进行的改进,但该项发明点与第3、4项发明点之间并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如果将其撰写为第3项发明点基础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则实际上撰写了一个同时具有发明点1、2、3的技术方案。这样撰写的权利要求,也并不能使第2项发明点得到最大的保护范围,而只有当撰写成仅具有发明内容l、2的独立权利要求时,发明点2才能够得到最大范围的保护。不过这样撰写后的仅具有发明内容1、2的独立权利要求,同本发明参考答案中给出的仅具有发明点3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因此需要分案提出申请,并且还需要客户补充仅具有发明点1、2的实施例以及有益效果,以支持这样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
    对于第4项发明点,虽然题目中给出的文字内容表明该有益效果是在发明点3、4的共同存在下产生的,但如果从第4项发明内容本身来看,即使没有第3项发明点的特征存在,其本身也可以带来一定的有益效果,即由于凸起物及其锋利的顶尖部分的存在,使得该凸起物对应位置处的刻痕线更容易被撕裂。因此,不论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是否位于封闭片的端部附近,具有该凸起物的拉片都会比没有凸起物的拉片更容易将刻痕线撕裂开,而使得封闭开口的打开变得相对更为容易,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于施加过大的力而导致顶盖变形或拉片被拉断而封闭片仍处于封闭状态以至无法开启的情况出现。由此可见,第4项发明点,也可以撰写成一项仅包含第4项发明内容的独立的权利要求。同样,由于这样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与本发明参考答案中给出的仅具有发明点3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因此需要分案提出申请,并且还需要客户补充仅具有发明点4的实施例以及有益效果,以支持这样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
    上面从代理实践的角度对本题进行了一些分析,主要目的是帮助读者在代理实践中开拓思路,以帮助发明人撰写出更好的专利申请文件。不过,从本试题的角度来说,由于客户提供的发明内容以及全部对比文件中的所有实施方式中均没有出现仅具有发明点2或发明点4的技术方案,并且由于在考试中只能根据题目中给出的内容进行撰写,而不能再补充任何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在考试时只需按照参考答案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撰写即可。此外,由于客户提供的发明内容中明确写明:由于“拉片与封闭片的连接点位于封闭片的端部附近”以及“锋利凸起物”这两个结构的共同作用才导致了第4项发明点的有益效果,所以在考试中还是要将第4项发明点作为第3项发明点的从属权利要求撰写。在代理实务考试题中,为了使最终的答案相对标准化,有时会在发明点之间的关联关系中加入一些限制条件..因此在考试中要注意发现题目中这些隐含的限定条件,并依此撰写出恰当的权利要求,而不必加入自身对技术方案的理解,更不要随意增加题目中没有披露的技术内容和否定题目中给出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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