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我国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下列关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2009-01-19  29

问题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我国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下列关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
B、自治区主席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也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主权,凡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安排使用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答案2,4

解析 民族自治地方的很多制度均具有自己的特色,本题即为对特殊内容进行考查。A选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3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就是由地方名称(宁夏)加民族名称(回族)加行政地位(自治区)组成,A选项描述正确,不当选。B选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自治区主席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该法第18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结合这两条可知: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首长即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即他们必须来自于自治民族的公民,其他民族公民不能担任,只有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才应合理配备自治民族的公民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其中不排斥汉族人员。这意味着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人员可以担任副主席、副州长、副县长以及厅局等机构的正副职领导人。人民法院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其干部组成中只要配备有适当人数的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即可,并非院长一定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选项错误,当选。C选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要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区分是否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属于即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安排使用,否则,则不然,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iK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