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于某因涉嫌抢劫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某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于父以于某没有抢劫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市中级人民法院1年多未予答复。于父只得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时,实施抢劫的真凶已被公安机
于某因涉嫌抢劫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某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于父以于某没有抢劫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市中级人民法院1年多未予答复。于父只得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时,实施抢劫的真凶已被公安机
admin
2017-05-25
26
问题
于某因涉嫌抢劫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某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于父以于某没有抢劫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市中级人民法院1年多未予答复。于父只得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时,实施抢劫的真凶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抗诉后制作了再审决定书,并在接受抗诉后3个月才决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问:本案中审判监督程序有何错误?
选项
答案
(1)对于父的申诉,市中级人民法院1年多未予答复是错误的。《最高法刑诉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2)省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案中,省人民检察院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3)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抗诉后制作再审决定书是错误的。根据《最高法刑诉解释》第3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据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不得制作再审决定书。 (4)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受抗诉后3个月才决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是错误的。《最高法刑诉解释》第207条第2款规定,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c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4年8月,经营烟酒的个体户韩某先后从未成年人张某、马某处购进“万宝路”牌、“红塔山”牌等到香烟七条零七包,并付给对方人民币380元,在购买过程中,韩某曾问过张、马香烟来源,张、马声明不是赃物。同年10月25日晚,某市公安局干事民警吴某等到驾摩托车到韩
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是否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设市中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到市北区法院管辖,市北区法院应如何处理?
万华滑雪器材厂与某区城市合作银行之间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可否以口头的方式签订?为什么?设万华滑雪器材厂用于抵押的房屋原有一附属的车库,该车库属万华滑雪器材厂的子公司巡滑训练营所有,那么某区城市合作银行能否对该车库行使抵押权?
新学期开始,某小学将启用全新的保障校园安全方法——指纹考勤(以采集学生指纹特征为考勤依据的装置)。学校事先采集学生指纹,学生进出校门前必须在考勤机前伸出食指,考勤机上就能记录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并将这个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家长。该装置能通过指纹识别师生的身
毕业于当地某大学环境管理专业的大学生张某参加今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芜湖县委办公室的经济管理职位,张某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名列前茅,可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查出感染上了乙肝病毒。芜湖市人事局最终以张某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据原告称,当时
刘美应以谁为被告起诉?如果二审法院决定提审,应如何进行?可否继续主持调解?
刘美应以谁为被告起诉?二审法院查证刘美所述情况属实,申请再审的理由成立,裁定撤销一审调解,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再审。再审应如何进行?法院能否再次主持调解?
该房的租赁合同采用口头形式是否有效?张某就该房维修所花的费用200元是否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张某是否可以要求王某减去10天的房租?为什么?
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
随机试题
小儿头颅摄片示颅内广泛钙化,总IgM为600mg/L。以下疾病中哪种可能性最大
关于神经纤维静息电位的形成机制与下列因索有关()
急性肾衰竭临床分期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下列关于幕墙施工过程中防止高处坠落的技术措施说法中,正确的是()。
我国土地资源总量虽居世界前列,但由于人口众多和地形多样化的原因,土地人均占有量和已利用土地资源中耕地的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数。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我国( )。
红豆集团的商标决策是把与“红豆”中文发音相同的,含义相近的文字注册,这一做法属于()。
《祖国纪事》
某高校数学、物理、化学、管理、文秘、法学等6个专业毕业生要就业,现有风云、怡和、宏宇三家公司前来学校招聘,已知每家公司只招聘该校2至3个专业若干毕业生,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招聘化学专业也招聘数学专业;(2)怡和公司招聘的专业,风云公司也招聘;(
A、Nottogohomeforspringvacation.B、Nottotakeavacation.C、Nottograduate.D、NottogohomeaftergraduationinMay.AM:
Therewasatime,notthatlongago,whenwomenwereconsideredsmartiftheyplayeddumbtogetaman,andwomenwhowenttoc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