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每辆不含税销售价格统一为10万元,2017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某特约经销商签订了40辆小汽车的销售协议,协议规定该小汽车制造企业按含税销售额的5%支付给经销商商业折扣,当月收

admin2021-12-06  35

问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每辆不含税销售价格统一为10万元,2017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某特约经销商签订了40辆小汽车的销售协议,协议规定该小汽车制造企业按含税销售额的5%支付给经销商商业折扣,当月收到经销商返回的30辆小汽车的相关销售凭证及含税销货款(已扣除商业折扣金额),考虑到与其长期业务关系,该小汽车制造企业按全部40辆小汽车的销售价款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未在发票上体现;
(2)赠送给某协作单位小汽车3辆,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用本企业一辆小汽车与空调生产厂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换了30台空调,用于改善生产和办公条件,空调生产厂家换入小汽车后用于本厂生产经营,考虑双方是等价交换货物,故均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再进行货币结算;
(4)将本企业售后服务部使用6年的2辆小汽车(每辆原入账价值为15万元)以每辆定价6.24万元(含增值税)销售给某企业,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5)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85万元:
(6)本月购进生产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96万元,货已到达尚未验收入库,本月只支付70%的货款,其余30%货款于下月初一次付清,另支付购货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万元;
(7)进口一批汽车轮胎,关税完税价格为75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已入库,本月为生产小汽车领用了其中的5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作为汽车制造企业以物易物换出的小汽车,应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消费税,因为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汽车制造企业与空调生产厂家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40×10+3×10+1×10)×17%+5.85÷(1+17%)×17%=75.65(万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4.03+3×11%=14.36(万元) 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75.65一14.36+0.24=61.5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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