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2年请求权利时效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

admin2019-11-15  19

问题 下列关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2年请求权利时效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

选项 A、无时效中止的规定
B、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C、无时效中断的规定
D、自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答案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显然,请求权利时效中止是有明确规定的,故A项错误,当选。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无时效中断的规定,故B项、C项、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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