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卷三—59,多)

admin2014-02-17  27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卷三—59,多)

选项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解祈  《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这就意味着,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得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A、B选项均是正确的。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这就意味着,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得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A、B选项均是正确的。   
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诉讼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也即诉讼中的两造,次债务人(被告)对债权人(原告)自然也能主张抗辩,比如行使代位权的数额超出主债权的数额等,《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债权人丙有权对此对甲提出抗辩。故C选项正确。   
《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因此在本题中丙有权请求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而不是共同被告,D选项错误。   
可见,代位之诉中的被告(次债务人)享有一系列(3类)抗辩权。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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