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建筑公司向乙石子厂发一函:“急需100吨石子,200元一吨,货到付款,2天内答复”,乙收到函后马上回函,第2天即组织车队运输石子前往甲公司所在地,因为某种原因甲第3天才收到回函,货物一并到达,但甲在此期间没有与乙确认过发货事宜,也没有表示过期不予合作,甲
甲建筑公司向乙石子厂发一函:“急需100吨石子,200元一吨,货到付款,2天内答复”,乙收到函后马上回函,第2天即组织车队运输石子前往甲公司所在地,因为某种原因甲第3天才收到回函,货物一并到达,但甲在此期间没有与乙确认过发货事宜,也没有表示过期不予合作,甲
admin
2017-05-25
26
问题
甲建筑公司向乙石子厂发一函:“急需100吨石子,200元一吨,货到付款,2天内答复”,乙收到函后马上回函,第2天即组织车队运输石子前往甲公司所在地,因为某种原因甲第3天才收到回函,货物一并到达,但甲在此期间没有与乙确认过发货事宜,也没有表示过期不予合作,甲公司以2天内未收到答复为由拒绝收货,乙公司将货物放置在甲公司近的仓库另行保管,货物托管期间遭遇泥石流,全部灭失。
问:
乙的行为效力如何?
选项
答案
乙的承诺有效。《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本案中,甲建筑公司向乙厂发出要约,乙不仅马上回函,并且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虽然承诺到达时已超过承诺期,但甲并未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乙不接受承诺,所以乙的承诺有效,甲乙之间的合同也因此成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M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凡法律未规定的行为规范而规定参照、援用其他法律条文或其他法律,这种规则是()。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试分析本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及其类型。
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契约的表述,正确的有()。
材料一:甲对其好友乙说:“今晚我请你去酒店吃饭。”乙表示同意。乙按时去酒店却不见甲的身影,结果不但没吃成饭,反而耽误了两小时的时间。乙一气之下想告甲违约,应赔偿其损失。材料二:甲每天中午吃两碗饭,却没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一日中午,甲在食堂吃下两碗饭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据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哪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对于临时大总统的谋叛行为,参议员可行使的权利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有()。
对于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主体来说,下列情形中属于守法行为的有()。
2007年10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丙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2月,甲向银行乙借款20万元从事果品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
甲死后留下财产若干,未立遗嘱,其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在甲死前已病故,有一儿一女:小儿子在处理甲丧事期间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有妻子和一儿子;女儿生活富裕.但对甲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甲生前与小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主要依靠小儿媳照顾。下列对甲遗产继承的表述,正确
随机试题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何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进行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原则的是()。
采用单层条板做分户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mm。
在双代号或单代号网络计划中,判别关键工作的条件是该工作()。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额,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以上不满10万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应追究的法律责任为()。
塑料包装的优缺点是什么?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必要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要使代数式有意义,则x的取值范围是().
有人认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应负赔偿责任。”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