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人烟叶一批用于生产卷烟,收购价、价外补贴及烟叶税合计112000元,向运输公司支付烟叶不含税运费500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本厂成本为100305元

admin2019-10-24  14

问题 某市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人烟叶一批用于生产卷烟,收购价、价外补贴及烟叶税合计112000元,向运输公司支付烟叶不含税运费500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本厂成本为100305元的烟叶委托某县城烟丝厂加工成10吨烟丝,支付烟丝厂不含税加工费3000元、辅料费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厂无烟丝的同类销售价格。甲卷烟厂将加工好的10吨烟丝收回,支付运输公司不含税运输费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卷烟厂进口生产用机器1台,境外成交价格100000元,运至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6000元,进口保险费无法确定,将机器从海关监管区运往厂区,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设备关税税率10%。
(4)购进卷烟用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4800元。
(5)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5吨烟丝和购入卷烟用纸的20%用于生产甲类卷烟。
(6)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外购烟丝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成本38600元,其中包括运费成本18600元,均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甲类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000元:另赠送客户20标准箱甲类卷烟,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销售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800000元。
(8)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40000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9600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售价。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甲类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250元/标准箱;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乙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    )元。

选项 A、0
B、333000
C、165000
D、323000

答案B

解析 (1)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用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进口设备关税=(100000+6000)×(1+3‰)×10%=10631.8(元)。
进口设备增值税=(106318+10631.8)×16%=18711.97(元)。
当月应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10631.8+18711.97=29343.77(元)。
(2)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305+3000+5000)÷(1-30%)×30%=46416.43(元)。
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46416.43×(5%+3%)=3713.31(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合计数=46416.43+3713.31=50129.74(元)。
(3)甲卷烟厂受托加工雪茄烟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40000+60000)÷(1-36%)×36%=112500(元)。
(4)甲卷烟厂当月销售的卷烟应纳的消费税=1250000÷500×(500+20)×56%+(500+20)×150-46416.43×50%=782791.79(元)。
(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2%抵扣进项税。甲卷烟厂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711.97+112000×12%+(500+600)×10%+(3000+5000)×16%+4800=38341.97(元)。
进项税转出额=(38600-18600)×16%+18600×10%=5060(元)。
甲卷烟厂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8341.97-5060=33281.97(元)。
甲卷烟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50000+500×(500+20)×16%+9600=217600(元)。
甲卷烟厂当月销售卷烟应纳增值税=217600-33281.97=184318.03(元)。
(6)乙卷烟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商,应交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乙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0000×11%+100×250=3330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hZ1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