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上市公司,2012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5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数量1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约定在2013年2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每股20元,其中3位管理人员在2013年2月1日行权

admin2022-04-05  35

问题 我国某上市公司,2012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5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数量1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约定在2013年2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每股20元,其中3位管理人员在2013年2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48元每股。另两位管理人员在2013年3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50元每股。计算该企业在2013年由于股权激励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元。

选项 A、100000
B、144000
C、2130000
D、244000

答案B

解析 2013年2月1日,应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48—20)×1000×3=84000(元);2013年3月1日,应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50一20)×1000×2=60000(元)。税前头可扣除的工资薪金=84000+60000=1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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