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市商业银行2009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 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 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 1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6月25日以860
某市商业银行2009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 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 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 1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6月25日以860
admin
2013-11-02
19
问题
某市商业银行2009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 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 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 1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6月25日以860万元的价格卖出;
(4) 第2季度向某公司贷款应收利息共计200万元,该公司贷款期间无法支付利息,以一座写字楼作抵押,抵押期间供银行使用,公司以租金抵顶抵押期间利息支出;吸收贵宾客户理财存款1000万元,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取得收入8万元;
(5) 办理结算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邮电费、工本费等收入20万元。
要求:计算该银行2009年第2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
选项
答案
(1) 其贷款利息应缴纳的营业税=(600+8+200)×5%=40.4(万元) (2) 其代理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以其代理手续费收入为营业额计税。 代理业务应纳营业税=(14+8+20)×5%=2.1(万元) (3) 转让有价证券营业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金额。 应纳营业税=(860-800)×5%=3(万元) 该银行2009年第2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40.4+2.1+3=45.5(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Jx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后甲、乙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正确的分配方式是( )。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
2017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8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是红叶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找电脑的寻物启事,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劳”,甲见其告示中所描述的电脑与自己捡到的完全相同,于是将笔记本归还给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外国投资者甲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乙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并构成对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下列关于该战略投资行为应当履行的相关外部程序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年度购汇总额是()。
A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A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1)A公司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甲市,生产基地则在乙市;(2)A公司的债权人之一B建材公司因经济纠纷于两个月以前起诉A公司,尚未审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可以享受减免契税优惠待遇的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30岁,觉得经常有人监视跟踪他,认为食物被放毒物,因而拒食,属于患者男性,28岁,自我感觉特好,对自己评价过高,认为自己有很高才能,很快就能成为名人,属于
A.抢救重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B.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C.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D.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E.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三级医疗事故是指
男性,48岁,急性前壁心肌梗死15小时,合并急性左心功能不全,BP170/100mmHg,治疗其心功能不全应首选
A.荚膜B.鞭毛C.普通菌毛D.性菌毛E.芽胞与细菌抵抗吞噬有关的结构是
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单位货币的法定含金量被作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下列关于公允价值层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在假设检验中,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被告应为()。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AA{public:AA(){cout
Whatdoesthemanme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