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 )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2008年多项选择第57题)

admin2013-11-01  24

问题 上市公司的(     )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2008年多项选择第57题)

选项 A、董事
B、监事
C、股东
D、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见,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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