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0-17  14

问题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故A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c错误,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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