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6月20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B伪造了
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6月20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B伪造了
admin
2019-05-23
31
问题
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6月20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B伪造了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人名章,以乙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知情的丙公司,C以乙公司保证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并记载了“保证”字样,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17年6月30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善意无过失的丁公司,以支付货款。
2017年7月4日,丁公司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和票据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拒绝证明。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保证日期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保证日期为2017年4月1日。根据规定,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K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有()。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保证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
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2)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6月,因买卖大豆发生争议的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1337万元,分5年分期偿还,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设备及其他财产抵押给甲公司作为乙公司偿还债务的担保,当日签订《抵押合同》。2013年
甲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英语培训业务,董事李某拟将其编著的一套英语辅导书,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培训用书。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是()。
甲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议的是()。
随机试题
(Para.2,Passage3)Takingpartinfree-timeactivitieswithothershelpsustomeetoursocialneedswhileatthesametimedis
黄疸出血型钩体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
下颌尖牙与上颌尖牙的比较中,不正确的是
如下哪项是有机磷中毒时不属于毒蕈碱样症状
早期浸润性宫颈癌是指宫颈上皮癌变癌组织
由两种完全正相关的股票组成的证券组合不能抵消任何风险。()
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5年中国女科学家屠哟哟因发现了青蒿素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青蒿素的作用是()
下列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若某二叉树的后序遍历序列为KBFDCAE,中序遍历序列为BKFEACD,则该二又树为(58)。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