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年试卷二第28题)
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年试卷二第28题)
admin
2016-07-01
19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年试卷二第28题)
选项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答案
B
解析
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力加强了人权保障方面的规定,不仅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规定在第2条任务中,以起到对整部法律提纲挈领式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将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刑事诉讼具体制度的设置中。本题考查的是其中的自白任意性规则。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任何以非法方法获取的并非出于除述人自由意志或者对该自由意志有怀疑的自白,均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对其不利证据使用的一项证据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也称非任意性自白的排除规则,其在本质上属于证据的排除规则。其中,自白是指被追诉者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任意性要求被追诉者在作出自白时处于意志自由并且自我知道自白后果的状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可知,“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选项B为正确答案。
虽然本题的A、C、D选项也属于《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方面的规定,但是不属于自白任意性规则。其中.选项A是有关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规定。在讯问中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有助于加强对侦查讯问的监督制约,保障相关程序的合法性,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选项C涉及在逮捕后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的时效规定。该规定对限制办案机关直接控制犯罪嫌疑人的时间,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具有积极作用。选项D是原《刑事诉讼法》的既有内容.该规定的确立是为了防止办案机关以滥用拘传的方式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l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地税局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向该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受理后按法定程序通知了地税局,地税局一直推托未提供证据,市政府应作何种处理?()
下列有关行政合同的行政指导和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机关不得给予处罚的情形?()
某公安局以张某倒卖黄金为由,根据《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没收倒卖黄金款20000元的处罚。但未向张某送达处罚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公务员李某定期考核为不称职,如果对此考核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李某驾车路过被征收,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哪个不正确?()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1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因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法院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这支铅笔我知道是谁的”是一个
Only(within)thepast200years(scientistshave)found(outwhat)fire(is).
关于血液方面的数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Internetshoppingisanewwayofshopping.Nowadays,youcanshopforjustaboutanythingfromyourarmchair.Allyouneedisa
下面语句中,书写准确无误的一项是()。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动力问题上,邓小平理论强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同一测验量表对同一组被试施测两次,所得结果间的相关系数即一致性程度称为()
设随机变量X~U(0,1),在X=x(0<x<1)下,Y~U(0,x).求X,Y的联合密度函数;
请读程序:#include<stdio.h>#include<string.j>main(){char*s1="AbCdEf",*s2="aB";s1++;s2++;printf("%d\n",strcm
Now,children,it’stimeyou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