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于拘传的适用不正确的是( )。

admin2009-03-14  25

问题 下列对于拘传的适用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老汉诉儿子张大给付赡养费案件,张大经两次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到庭,法院拘传其到庭
B、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而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直接拘传
C、拘传被告时,应当将拘传票直接送达被告
D、拘传应当由院长批准适用

答案2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拘传的适用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A选项中的被告属于应当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到庭的,可以拘传。A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12条第2款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B选项中规定的情况缺少了两次传票传唤这个程序,因而不正确。《民诉意见》第113条规定;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拘传其到庭。故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1款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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