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甲和小乙同为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采摘野果子。由于山比较陡峭且碎石特别多,两人上山时每踩一步都踩下不少碎石滚下山去。农民丙刚好在山下的田里耕种,被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10000元。请问,10000元由谁承担?(

admin2013-08-13  21

问题 小甲和小乙同为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采摘野果子。由于山比较陡峭且碎石特别多,两人上山时每踩一步都踩下不少碎石滚下山去。农民丙刚好在山下的田里耕种,被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10000元。请问,10000元由谁承担?(    )

选项 A、小甲之监护人承担
B、小乙的监护人承担
C、小甲的监护人与小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由于小甲与小乙都是未成年人,应由丙自己承担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从山上滚下的石头很难判断是小甲还是小乙踩下来的,但双方都踩下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甲与小乙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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