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38)

admin2021-04-01  21

问题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38)

选项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答案C

解析 选项A、B不选:《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4款,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张某已经被交付执行,对他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应由公安机关作出,而非法院。
    选项C应选:《刑事诉讼法》第269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34条,人民法院应当将收监执行决定书送交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收监执行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接受A区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更为适宜,因此C项当选。
    选项D不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99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或者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后,所在看守所应当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建议,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根据法条,结合本案,张某已经被交付执行,对张某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那么对张某的收监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作出,并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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