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A区的甲公司与北京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保定市C区。后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甲公司向北京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向保定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两个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发生争议,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admin2016-08-05  19

问题 太原市A区的甲公司与北京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保定市C区。后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甲公司向北京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向保定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两个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发生争议,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当(    )。

选项 A、由两个法院分别审理
B、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一个法院进行审理
C、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一个法院进行审理
D、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一个法院进行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案中,北京市B区是被告乙公司的住所地,保定市C区是合同履行地,两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北京市B区和保定市C区的共同上级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因此应当由其指定一个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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