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
admin
2015-05-07
31
问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
问题:
本案中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本案中由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驳回王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回避的申请是恰当的,因为回避申请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者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恰当的,因为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驳回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因为黄某既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也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同时也不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t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核心是:()。
A国对B国进口的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其他国家不享受这种待遇。这种税被称作:()。
属于紧缩性财政政策工具的是:()
某投资项目按10%贴现率计算的净现值大于零,按12%贴现率计算的净现值小于零,则该项目的内含报酬率肯定()。
下列有关债务融资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工商谈判前,应确定不同目标策略。某设备公司拟支付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一台数控机床,并想借此获得开发软件,该公司确定的目标策略是()。
在设有职能部门的组织结构形态中,职能部门不具有直接命令权和指挥权的是( )。
张某2009年1月在提供了5000元保证金后开始到甲公司上班,但是一直到2009年3月,甲公司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甲公司多次安排张某加班,但均未支付加班费。2009年4月甲公司打算解除其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就此发生了争议。2009年4
王某自1985年以来一直受雇子X市Y县的W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2月10目,王某要求与W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W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2月底。此
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周某是否与梁某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随机试题
Inbringingupchildren,everyparentwatcheseagerlythechild’sacquisitionofeachnewskill—thefirstspokenwords,thefir
医务人员共同的首要义务和天职是
下列不属于视错觉的是()。
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第4天,总时差为2天,持续时间为6天,该工作的最迟完成时间是第()天。
建设项目决策阶段中,()对建设项目的长远经济效益和战略方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完全竞争市场的说法,正确的有()。Ⅰ.所有企业都是价格的接受者Ⅱ.单个企业的需求曲线和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相同Ⅲ.单个企业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平行于横轴的水平线Ⅳ.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
甲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会议要求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债权人的询问,王某以有事为由,委托财务部负责人李某代为列席会议。王某的做法是正确的。()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后,被投诉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中第一个“好”是__________词性,第二个“坏”是__________词性。(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
A、Hewasafraidhemightbekepttoolate.B、Hewouldhavesomethingmoreimportanttodo.C、Hewasnotinthemoodtoattend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