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运作前5个工作日,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报备的材料有(  )。

admin2009-11-19  14

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运作前5个工作日,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报备的材料有(  )。

选项 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设立日期、存续期、类别(限定性或非限定性)、组合投资比例
B、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C、专用证券账户代码和名称、专用席位编号
D、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主办人员情况

答案B,D

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运作前5个工作日,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报备的材料有:①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意批复或无异议函;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④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主办人员情况;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使用的专用交易单元和专用证券账户;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机构名称。AC两项属于会员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会员之家”网页的“业务在线——资产管理”栏目下报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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