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admin2010-10-27  38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某媒体报道:深圳教育局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投档录取”。据悉,此规定已施行数年,该市招生办主任表示,此举是为挽留金融人才。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凭啥能够多加10分?挽留金融人才难道除了给其子女中考加分就没有别的方法?诚然,给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分有其历史原因,但却不能如此一年又一年地反复下去。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是在拿教育公平作礼物进行献媚,不仅不会受到欢迎,反而招致公众的——致非议。因为历史的原因,教育不公已经存在,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追求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公平。而中考加分的“正义性”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公平性。
   当然,深圳规定的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只是中考加分乱象的缩影。河南信阳规定,女孩中考加2分;湖北省武汉市规定: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中考,给予增加5分的录取加分;石家庄市规定,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学教师的照顾8分,父母双方均系中小学教师的照顾16分;福建省漳州市规定,自 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国家设置加分政策,出发点是为了促进中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因此,中考该加几分,取决于学生自身的努力,而不是取决于父母的身份、地位以及贡献等方面。
   中考,一分之差,天壤之别。中考加分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政府的管理理念,涉及教育公平。中考加分应该进行充分的博弈,哈尔滨的中考加分政策是通过听证会定下来的,为何深圳和其他地方不学学呢?
   2.为维护教育公正与公平,湖南省日前正式宣布取消以往高考录取过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这一不成文规定。
   取消高校教职工子女高考降分录取,堵住高考招生的“偏门”,是教育公平的体现。对于湖南率先取消这一明显有失社会公平的不成文规定,社会各界都表示了拥护和支持。
   高考作为进入大学的门槛,其影响之大、参考人数之多,都可以堪称中国的“国考”。本来,高考严格地按考试成绩排队,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分批次录取,大家都无话可说。但在录取的过程当中,教育部门为了照顾某些特殊群体,出台了一些招生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三好学生”、归侨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等可以享受政策性加分。这属于正常的优待,与正常录取同等对待,属于高考招生优待中的“正门”。
   而那些高校教职工子女,虽然没有加分政策出台,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给别人培养孩子,自己的孩子读书当然也要享受一下优待厂。所以,在招生录取时照顾性的降低一点分数,虽然没有成文,但这属于大家都默认的“潜规则”,教育主管部门为了自己的子女上大学方便也暗许了。这样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降分录取政策,属于高考招生中的“偏门”。
   所以,为确保高考招生录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除了取消教职工子女降分录取的“偏门”外,还务请实行阳光操作,将最后进入高校学习的考生成绩向社会全部予以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真正堵死高考招生中的“后门”。
   3.1986年4月1日,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同年7月开始施行,从此使中国义务教育走上了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义务教育应当带有一种强制性质:一方面它规范政府的行为,使其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履行义务教育的职责;另一方面它对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手段,促使其送适龄儿童入学。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目的是为了保障青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让他们不论贫富,都有接受最低程度教育的机会,而不需要支付超出他们支付能力的学习成本,从而实现最基本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4.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极不平衡,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乃至学校之间的差距都很大。2005年贵阳市教育局的李秉中的报告《西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研究与实践》对东部上海市与西部的贵州省进行了对比。其提供的数据显示:在教育事业费方面,上海是1 313 724万元,而贵州只有60l 258万元,即上海的教育事业费是贵州的2.18倍;上海是1 711万人,而贵州则有3 870万人,人口差为2.26倍。这就是说,上海人均教育事业费应该是贵州的4.93倍(事业费2.18倍×人口2.26倍=4.93倍)。在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方面,上海的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是1 229.15元、 1 510.72元和1 895.4l元;而贵州的则分别是35.86元、109.75元和130.53元。两地小学、初中和高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相差值分别为34.28倍、13.77倍和14.52倍。
   以上数据说明,我国目前义务教育领域所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现象极其严重,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加剧的趋势。这些不平衡反映了我国教育公平的缺失。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作为义务教育义务主体的政府没有充分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规范。
   5.198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基础教育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办学,逐步形成“三级办学(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县乡两级管理”的体制。这一教育政策出台的背景是教育财政分权化的改革。实质上,它把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兴办基础教育的责任转移给地方。由于国家缺乏积极干预,又忽视各地历史、文化、人口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义务教育留下隐患,导致了地区差异更加扩大的恶性循环。
   为了扭转教育投入责任主体过低所造成的教育投入不足问题,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特别强调县级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求以县为主来统筹管理全县的义务教育,实现教育投入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政府的责任从以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的两个重大转变。这些教育政策,尽管更加明确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责任主体,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义务教育体制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它依然足一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并采取“多渠道筹资”的教育投入体制。“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尽管强调了地方政府在本地区公民义务教育中所承担的义务,但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却由中央主要承担转移到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多渠道筹资”则可能导致教育投入义务又由地方政府承担转移到由社会承担。结果是:“人民教育人民办”——本来是主要靠国家投入解决的免费义务教育,却要由公民来承担其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公民和弱势群体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国家的保障,这显然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
   由上可知,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实施中所出现的不公平问题,最终都应归因于政府政策和教育体制。换言之,义务教育的不公平问题是由于政府层层卸责或其所制定的政策、制度缺失所造成的。正因如此,所有的义务教育不公平问题最终也都应通过政府的政策、制度创新来解决的。
   6.2008年3月的一天,阳光明媚,位于交道口胡同深处的北京21中迎来了全东城40多位生物教师和教研员,他们将在这所百年老校中进行学科教研活动,一起为该校的老师评课、研讨怎样让教学更显效果。
   2001年,赵景芝从东城区的一所职高调到21中担任校长,这所建校于1865年的学校并未让她感受到历史的厚重。学校里只有两间多媒体教室,初、高中共用一个实验室,由于设备不足,很多实验只能教师作演示。师生也人心思动,2004年9月刚开学,就有近1/3的学生选择离开。学校教学观念陈旧,只强调死记硬背;一些教师无心教学,悄悄地联系着调动单位,教学质量一直徘徊在东城区的中下游,区级的学科教研活动更很少问津21中……
   21中被划定为东城区第二批办学条件达标校,近两年,获得市区两级投入近200万元。不仅初、高中各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所有教室还都配备了多媒体设备;教师们拥有了电子备课室;图书馆的藏书从2万多册增长到6万多册;由于身处闹市,场地所限,21中就在教学楼顶层建起了拥有11张乒乓球台的“空中活动室”,增加学生的活动场所,保证每天锻炼—小时。
   一切从2005年开始改变。这一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每年投入1亿元,用5年实施“初中建设工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以解决由于初中教育发展不均衡,而引发的教育选择和教育公平问题。
   现在21中教学楼里的每个楼层,都被孩子们的美术、书法作品所装饰……初中每个班级还都被冠以“文学、英语、数学特色班”的名号……所有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班级,让进入普通校的学生也能像示范校学生那样接受特色教学。在21中,每个青年教师都会制订个人成长规划,定期对自己的教学展开反思。他们集体备课,进行“同伴互助”,一起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效果。北师大、首师大的专家和市区教研员也经常做客21中,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
   “初中建设工程”给21中插上了腾飞的翅膀,这项工程同时给全市所有的初中校点燃了发展的助推器。全市初中校不仅拥有市级财政每年上亿元的投入,同时还获得北师大、首师大的智力支持。
   近两年来,400所城乡初中校被列入重点支持名单。此外,初中校校领导在“十一五”期间将全部接受岗位培训,初中教师们也都在“绿色耕耘”、“春风化雨”培训计划中提高专业水平;一些优秀教师还离岗全职或在岗兼职到困难初中任教……从2006年起,示范高中还从招生指标中安排一定的比例招收普通中学的优秀学生,比例逐年扩大,目前已从2006年的3%增加到今年的8%~10%。
   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划的目标,到2010年,全市初中校办学条件将全部达到新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现硬件设施的基本均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将显著缩小,将为市民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将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7.要普及义务教育,解决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的责任主体,即要明确义务教育的义务主体是谁。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之义务为:
   ——国家有筹措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第十二条第一款)、培养师资(第十三条)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一条第一款)。
   ——社会有保障义务教育贯彻实施的义务,包括:不得招用童工、维护教育设施等(第11条第 3款,第16条第1款)。
   ——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5条)。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义务教育的义务包括国家履行的义务和公民履行的义务两个方面,而这两种义务应是一种主从的关系:政府的义务是主要的,而其他的则是从属的义务。在义务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起最主要的义务。如果没有政府的办学兴学之义务。那就没有家长送子女入学的义务,也更没有社会方面应尽之义务了。
   8.教育公平是与教育资源分布公平及教育机会分布公平联系在一起的,教育公平实质上表现为两点:一方面是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即要符合平等原则;二是教育资源分配注重对最不利者进行补偿,即要符合补偿原则。追求教育公平,就在于解决教育资源分配方面的不平等。针对我国目前义务教育的不公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加以解决。
   一是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的政府财政承担力度,确保国民尤其是农民享有一定年限的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属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但长期以来,国家每年几百亿的教育经费几乎都用于城市,而广大农村则依靠县乡财政甚至农民去承担沉重的教育经费,从而导致很多农民子女不能升学或中途退学。这明显与政府应“提供强制免费的义务教育”这一职能不相适应。备受社会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周济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修改重点作了说明。在谈到关于教育经费的保障问题时,周部长强调修订案中的规定: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各级政府以多种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其不因经济困难辍学;②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以上政策,对农民和弱体群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免费义务教育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二是加大政府教育投入,缩小义务教育资源的地区差距。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体制的国家,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据2006年2月23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透露了令人欣慰的信息:我国东、中、西部及城乡之间拥有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差距正在缩小,义务教育正朝着均衡发展方向迈进。对比2000~2004年的情况也可以发现,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增长率农村高于城市,生均拨款的城乡差距也有所缩小。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小学由2000年的413元增加到了2004年的1 014元,年均增长25%,初中同期由534元增长到1 074元,年均增长20%,均高于城市6个百分点。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的城乡之比都由1.5:1缩小为1.2:l;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增长更快,小学城乡差距由 2.61l缩小为1.4:1,初中由2,4:1缩小为1.3:1。为了缩小义务教育资源分配的地区差距,国家应坚持教育资源分布公平和教育机会分布公平的原则,在我国西部以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公平应主要集中在能否为适龄儿童提供足够的义务教育机会;在中部或经济较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公平应着力体现在最大限度地分享教育资源,使每一个人都能接受较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或大都市,义务教育公平则可理解为在所有学生均能享受较高质量教育服务的同时,允许个人根据自身的差异性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育,以使其得到个性化的发展。
   三是让政府承担更多责任,使义务教育实现全额免费。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许多国家都通过专项拨款、补贴、转移支付等制度性措施。为国内困难地区和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事业提供长期扶持和帮助。这说明,国家是义务教育经费财政投入的责任主体,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据2006年2月23日《信息时报》报道,2月22日,广东省人大会议审议了《广东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下简称《报告》)和广东省2006年省级预算草案。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报告》中表示,从2006年秋季起,对广东农村户籍学生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让全省约960万农村户口学生受益。刘昆在报告中表示,2006年安排资金88.27亿元投入到教育中。其中义务教育专项投入22.68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安排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1亿元,确保从2006年秋季起广东省农村户籍学生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每年小学每个学生免收杂费288元,中学每个学生免收杂费408元;拨出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5.08亿元,对人均年收入1 5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和生活费给予补助。这样,政府就真正地承担了履行义务教育的“义务”,使广东今年农村户籍学生将享受全额免费义务教育。
   总之,只有国家保证积极履行教育责任,政府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从教育公平层面上建设我国义务教育制度,才能真正地解决我国义务教育所存在的各种不公平问题,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9.来自菏泽农村的小女孩李艳说,2006年最高兴的一件事是在城里上了小学,每天都能和在城里打工的爸爸妈妈在一起。如果说以前的教育目标是让所有的孩子都有书念,那已经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则是要让所有的孩子都念好书。
   新法将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法律同时明确,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006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 000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免除;2007年,免费义务教育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农村地区。2006~2010年间,不含教职工工资,国家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其中中央1 254亿元,地方928亿元。
   新法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条规定的主旨在于强调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凸显的是“公平”二字,意味着给政府出了张试卷。
   在我国许多城市,尽管“择校热”仍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教育公平正一点点走近大众。
   10.2006年4月,复旦大学首开面试招生先河,300个名额引来了上海市区1 200多名学生报名参加。“一张再好的试卷也无法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尽管只是一个小范围的试点,但此举的意义在于,这是高校录取第一次与高考分数脱钩,改变了传统的高考形式,考生面对的不是考卷,而是要对其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的考官。但是,由“绝对清晰”的笔试变成“相对模糊”的面试,人们仍关注着招考公平,怎样使制度创新和保障公平达成完美的结合,仍需拭目以待。
   2006年暑期,同样一则关于高考的新闻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济南一名叫潘立群的高三毕业生搞了一项发明,这项可以让色觉障碍者识别“红绿灯”的发明获得了国际中学生创新成果大奖,但是“创新少年”却因为文化课考试成绩低而与大学无缘。庆幸的是,在媒体的关注下,潘立群最终被山东大学破格录取。
   2008年初,中国政法大学负责人的一句话让人看到了更多希望:“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的政法大学,不是北京市的政法大学,招生名额分配对全国各地应一视同仁。”果然,高校招生期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首次按各省人口比例确定,被人称为“解决高考招生地域不平衡问题的有益尝试”。
   11.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教育列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部分之首,并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讲到“一个更大”、“一个更多”、“三个优先”——“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硬道理”。“教育优先发展”是教育政策、教育法学领域的重要课题,涉及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立法以及社会科学的众多领域,关乎国家教育、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的科学发展。孙霄兵在《教育优先法理研究》一书中提出:“热爱教育,就是要优先支持教育,给教育以优越的条件和环境,把教育优先作为我们的哲学理念、政治立场、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
   12.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其中,要做到“学有所教”,首要的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年青一代获得更多受教育机会,分享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此,当前的紧迫任务之一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温明丽认为,我们所处的时代,对于实现教育公平有着明显的优势。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若能批判地吸收发达国家的教育思想、理念等,将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否则所谓的教育公平只不过是被某种强势文化同化的过程。华国栋、史亚娟认为,从教育内部的改革看,因材施教、差异教学的尝试可以使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都得到发展,进而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实现教育公平的目的在于实现共同发展,一些专家提出平等与效率兼顾,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
   关于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中的作用,刘复兴提出“全面落实政府责任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保障”,这要求“政府把推进教育公平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实际上,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就是政府2007年为促进教育公平采取的两项重大战略举措。盛冰提出,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上的责任是有边界的,政府是义务教育的首要责任者和最终保障者,是幼儿教育和高中教育的主要责任者,但是在高等、职业和社会教育领域,可以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教育服务多元供给体制。
   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发展农村教育是具有战略性的举措。翟博提出,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从整体上看正在趋向均衡。各地区基础教育的差距总体出现缩小态势,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入学率,各地区中小学教师合格率差距不断缩小。同时,地区间财政性教育经费以及初等教育生均教育经费和中等教育生均教育经费的绝对差异仍在拉大;小学和初中生均预算内经费城乡差异正在随着时序变化减小,各地区城乡中小学教师合格率差异正在逐步减小。但是,我国中小学校之间的教育投入差距还相当大,不同群体之间接受基础教育还很不均衡。
   对此,政府应该将责任承担起来,建立起在质量均衡发展基础上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同时对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也要给子资助。袁连生、刘泽云认为,其核心问题是完善我国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相关研究认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尤为突出,应明确中央和地方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责任,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政绩考核。
   农村教育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不高。于伟等认为,政府应该发挥主要作用,辞退不合格教师,建立以中央和省财政为主的义务教育支付体制,使农村教师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教师评价机制,提高教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力度。
   13.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首先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朱旭东认为,尊重教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民族强大、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尊重教师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朱小蔓认为,要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师要善于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价值观,还应具有很好的专业素质。田慧生认为,应该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吸引和鼓励优秀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教师资源的合理分配,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在庆祝同济大学百年校庆的讲话中,温家宝引用了一位哲人的话:“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教育家应该是教育行业那些“关注天空”、“仰望天空”的人,我们应为涌现更多这样的教育家而努力。
   关于教育家和教育家办学,中国当代还有没有教育家、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认定教育家、中国有没有造就教育家的社会土壤等质疑与讨论不绝于耳。周洪宇认为,一个社会没有教育家,没有一大批教育家,没有一大批具有独特教育理想的富于创新的教育家,这个社会不可能有“塑造灵魂”的事业,不可能培养出杰出的人才和身心健全的公民,更不可能产生一个创新民族。
   14.2007年年初,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高等教育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任务。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进程中,高等教育起着基础性、战略性的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组织实施了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工程,开展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促进了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刘献君认为,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关键是建立起具有公信力、多主体、多层次的高等教育评价系统。为此,应当全面理解高等教育质量的多元性、内生性、多样化和多视角的特点,形成教育评估、过程评估、主体取向的教育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模式。冯晖认为,需要对教育评价中的目的性、指标建构、评价客体的信息采集、指标数性质的标准化、评价方式与评价环境、评价模式选择和元评价的有效实施等敏感问题进行研究。李元元、王光彦认为,可以从教学、科研、服务和师德等方面设计一套综合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周作宇认为,从大学生的就读经验来评价高等教育的质量同样重要,因为学生的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体现,而且基于学生就读经验的评价更为科学合理。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也表现在推动法治化进程,促进均衡发展上。实现高等教育法治化,核心是保证高等教育发展和高校办学的规范化。劳凯声认为,为保证高等学校的公益性质,要从公法的角度对高等学校进行规范。余雅风认为,契约性对于促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法律要对高校的权力范围和刑事程序进行具体规范,并赋予学生有效的救济途径。
   目前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主要是由我国在非义务教育领域,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长期占主导地位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造成的。刘精明认为,要实现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各省级政府应积极发掘自身的潜力,发展高等教育自我增长与自我发展的能力,并对高等教育机会实行分类配置,经济发达、中等和薄弱省份应该分别制定相应的招生计划,充分发挥各省的作用,以实现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肖海涛认为,尽快出台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标准,将单一的模式改为包括多个系统的“多轨制”模式,理顺各系统内和系统间的关系,将高等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中,这是促进每个高校按照相应标准发展自身并从整体上推动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途径。

选项

答案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如下方面:①政府承担教育事业的责任主体地位不清,特别是在义务教育事业方面政府责任严重缺失;②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投入总额占财政经常性收入比重较低,投入总额严重不足,而且投入偏重城市,忽视农村;③东中西部、城乡、学校之间教育教人与发展严重失衡,发展差距较大;④各级政府投入责任脱离实际,“以县为主”层级偏低,不能有效地解决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⑤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不正之风未能遏止。 关键问题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主体地位未能有效确立。原因如下:长期以来,我国教育投入的体制与机制一直未能科学,理性地构建,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要实行“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体制,把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兴办教育的责任转移给地方,导致地区差异更加扩大的恶性循环。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以县为主来统筹管理全县教育,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义务教育体制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它依然是一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并采取“多渠道筹资”的教育投入体制。由上可知,目前我国教育实施中所出现的不公平问题,最终都应归因于政府政策和教育体制。

解析 这是一道概述题。从给定资料反映的信息看,材料1和材料2反映的是中考、高考的非正常加分问题,材料3反映的是义务教育主体的问题,材料4是一篇调查报告中对东西部教育投入的对比严重失衡问题,材料5反映的是由于义务教育投入主体定位失策导致的教育不公问题,材料6在此题中属于无用信息,材料7则是从《义务教育法》的角度求证政府的主要责任主体地位问题,与回答问题间接相关。这样,由几则材料反映的信息并加以引申,即可概括出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而且关键问题是政府主体责任的失范,再对此稍加阐述即可完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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