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乙欠甲3万元钱到期未还,乙拒绝偿还。现甲得知丙欠乙3万元钱,也已到期,对此甲可以行使( )。

admin2014-05-25  22

问题 甲、乙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乙欠甲3万元钱到期未还,乙拒绝偿还。现甲得知丙欠乙3万元钱,也已到期,对此甲可以行使(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撤销叔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代位权

答案D

解析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本题中乙怠于行使其对丙的债权,且该债权已经到期,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甲可以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债权.得到清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iW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