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张某诉县工商局违法罚款一案,关于该案审理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2-08-12  20

问题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张某诉县工商局违法罚款一案,关于该案审理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县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B、县法院应当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C、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该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
D、处理管辖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中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4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60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期间。鉴定、处理管辖争议或者异议以及中止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A选项错在“必须”两个字上,未考虑到期限可以延长和处理管辖争议等时间不包括在审理期限中,B选项错在具体的数值,有可能将一审、二审的审理期限混淆了,命题人在此使用了张冠李戴的技巧。C项错在不是上一级法院批准,而是省法院批准。D选项的规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Z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