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5-05-18  33

问题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36题)

选项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不公开审理包括法定不公开审理和依申请不公开审理两种情形。(1)法定不公开审理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案件不得公开审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第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第三,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对于该类案件,法院没有关于是否公开审理的裁量权。(2)依申请不公开审理是指某些案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第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注意,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
    本案的审理涉及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甲公司依法可以单方申请不公开审理。选项A错误。本案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非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选项B错误。选项D认为法院应当公开审理,也是错误的。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可知,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因此。虽然本案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但宣判应当一律公开,选项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z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