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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普通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给某居民用于生活居住,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2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
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普通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给某居民用于生活居住,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2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
admin
2014-03-21
17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普通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给某居民用于生活居住,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2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18000元。
(3)4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4)5月在业余时间为C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非营利老年福利机构捐赠1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地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
(5)6月转让国内D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收入15320.6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6)3月买入某企业债券10000份,买入价8元/份,买人时支付相关税费1500元;9月卖出其中6000份,卖出价10元/份,卖出时支付相关税费1200元。
(7)9月为E公司安装设备提供技术帮助,合同规定,E公司支付张某报酬32000元,与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E公司负担。
(8)11月开始被A上市公司派遣到其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合同期内作为该外商投资企业雇员,每月从该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薪金18000元,同时每月取得派遣公司发放的工资4500元。
(9)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由A公司负担2000元税款),张某当月的工资为6500元。
(10)承包F企业下属一酒家,每月固定在该酒家领取工资4000元,年底按承包合同规定分得经营利润180000元,按协议上交承包费30000元。
问题:
计算张某4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甲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12000×(1—20%)×20%=192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1800=120(元) 乙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60000×(1—20%)×20%=9600(元),因在国外已经缴纳12000元,故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其差额2400元结转以后5年补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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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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