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1  31

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大学生刘某从某摊贩处花10元钱购买了盗版“windowsXP”系统光盘一张,并在自己电脑上用该光盘安装了“’windowsXP”系统,后由于微软公司采取措施对付盗版。导致刘某电脑不能正常使用,此时刘某可以要求该摊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B、李某拾得数码相机一部,并在网上跳蚤市场联系买家欲进行转让,大学生张某对该相机很感兴趣,于是和李某达成买卖协议,并约定:先支付一半价款,另外一半价款在试用一段时间满意后再支付。几天后,张某的同学何某发现该相机就是自己的。并拿出发票来证明。此时,张某有权中止向李某支付剩余的价款,除非李某提供适当担保
C、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化肥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交货后2日内进行检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由于工作人员失职并未及时检验.后发现化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公司事先并不知晓此事)。此时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D、王某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出现问题:在连续使用6小时后电脑会出现黑屏现象,从而需要休息两小时才能继续使用。于是王某打算将该电脑转让,通过网络跳蚤市场,王某联系上了欲购买电脑的孙某。双方约定在支付价款后2日内对电脑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全部退款。孙某使用1小时后未发现任何问题,于是在第三日告知王某没问题。10日后,孙某连续让电脑工作6小时后电脑出现问题。此时,孙某不能再要求王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151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150条规定的义务。故A项错误,不当选。其次,根据《合同法》第152条的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故B项正确,当选。再次,根据《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问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故C项正确,当选。最后,根据《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同时,《合同法》第158条第3款又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D项中,王某明知自己电脑有问题而进行转让,故即使孙某没有在检验期间内通知王某质量问题,王某也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故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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