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20万元,关税税率10%,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予以放行,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粮食,农产品收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20万元,关税税率10%,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予以放行,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粮食,农产品收
admin
2016-08-01
24
问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20万元,关税税率10%,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予以放行,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粮食,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金额5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粮食运回企业,支付运费0.8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10%,剩余90%生产领用。
(3)购入一批实木地板用于装修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
(4)购入一辆货车自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2.55万元。
(5)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不含税金额共计10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货款的60%,剩余40%货款于下月收取。
(6)将自产的一批产品无偿赠送给大客户,该批产品成本为20万元,已知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26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
假设上述取得的发票都已经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企业当月国内购进业务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选项
A、32142
B、24004
C、143004
D、160004
答案
A
解析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13%+0.8×11%)×90%×10000=6642(元);业务(3)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业务(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55(万元)=25500(元)。所以该企业当月国内购进业务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642+25500=32142(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93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是()。
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8月,厂长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其债务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年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下列关于银行本票性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千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
下列关于银行本票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在PowerPoint2003组织结构图工具“版式”菜单中的“_________”命令是切换编辑个别框架格式和整个结构图格式的状态。
A.阈强度B.阈电位C.静息电位D.动作电位E.锋电位细胞受刺激时发生的扩布性电位变化是
有"太仓"之称的是()
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的部门是()。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CM承包模式时,代理型合同和非代理型合同()。
背景某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2000m2,裙房以下建筑面积45000m2,主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1400m2,东、西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各为1200m2。地下2层,地上:主塔楼52层东、西塔楼各28层。裙房5层,裙房高度24m,主楼高度160m,整个建筑裙
调查过程中由于调查者或被调查者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误差是()。
黄源洛创作的歌剧()遵循了西洋歌剧的创作程式,是中国新歌剧探索期的重要作品。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的是()。
亲生父母双方都患有特滋(一种表现为某些肌肉非自愿性收缩的病症)的孩子患病的可能是亲生父母都没有特滋的孩子的4倍。所以,患特滋的倾向可能是一项遗传特性。下面哪一项如果正确.能最强有力地支持上述结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