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3题,多选)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3题,多选)
admin
2017-11-28
26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3题,多选)
选项
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
A,D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据此,A项正确。
《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据此,仅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有权行使自治权,其法院无权行使自治权,故B项错误。
《宪法》第30条第3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9条第2款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据此,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自治权,其人民代表大会仅有权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故C项错误。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7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司考2012.2.99)
某单位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依照《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准备给予其没收无线电设备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向当事人告知什么事项?()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系列保证行政处罚公开的制度如()。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
李某在郊外杀了人,心里很害怕,就回来偷偷地告诉了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表叔张某。张某说:“杀了人要判处死刑,即使自首也要关押一辈子,还不如跑掉。”于是李某就跑到外省某地隐姓埋名,后来案发被逮捕,供出了张某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
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监狱犯人张某,提出申请要求暂予监外执行,其理由是自己患有急性肝炎,需要保外就医,如果他的这一要求能被批准,那么下列条件中,必须具备的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执行?
《行政处罚法》中体现处罚公开原则的制度是()。
随机试题
人工增加细胞外液中Na+浓度时,单根神经纤维动作电位的幅度将
健康教育中最常用的体语为
A.二陈汤B.半夏白术天麻汤C.导痰汤D.涤痰汤E.六君子汤
蛋白质的二级结构不包括
治疗指数一半数有效量/半数致死量。()
采用净现值时,在有多个备选方案的互斥选择决策中,选用净现值是()。
宋代词人______《雨霖铃》中的名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更常被用来表现亲朋洒泪而别、欲语难言的感人场面。
ToliveintheUnitedStatestodayistogainanappreciationforDahrendorf’sassertionthatsocialchangeexistseverywhere.
StevewantstotraveltoLondonbytraininsteadofbusbecause
A、Itrequiresfouryears’workexperience.B、Itisanentry-levelposition.C、Thenewemployeewillworkcloselywiththeaccou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