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2007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一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物无暇顾及。2009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9年8月4日才确定由丙担

admin2013-08-14  21

问题 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2007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一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物无暇顾及。2009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9年8月4日才确定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2010年2月3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因而发生纠纷。问题:
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计算?为什么?

选项

答案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具体到本题中,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2007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那么甲享有的付款请求权为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2007年12月3日,其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应从届满之日的第2天开始计算,故为2007年12月4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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