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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飞于2005年3月与天通有限公司签订了二份奥迪A6车辆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总价款是46万,首付款是10万,剩下的36万,每个月偿付1万,3年内付清。双方约定车辆的所有权自马飞付清车款之日起转移。2005年7月天通公司将奥迪车交给马飞使用。2006年2月,
马飞于2005年3月与天通有限公司签订了二份奥迪A6车辆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总价款是46万,首付款是10万,剩下的36万,每个月偿付1万,3年内付清。双方约定车辆的所有权自马飞付清车款之日起转移。2005年7月天通公司将奥迪车交给马飞使用。2006年2月,
admin
2009-05-14
21
问题
马飞于2005年3月与天通有限公司签订了二份奥迪A6车辆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总价款是46万,首付款是10万,剩下的36万,每个月偿付1万,3年内付清。双方约定车辆的所有权自马飞付清车款之日起转移。2005年7月天通公司将奥迪车交给马飞使用。2006年2月,马飞的车子由于冰雹而损坏,共花去了4000元的修理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马飞只有连续10个月未付款,银行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B、马飞只要9个月未付款,银行就可以要求马飞提前还款
C、2005年9月,车辆的所有权仍为天通公司所有
D、马飞应当自己承担4000元修理费
答案
1,2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有权的移转以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选项AB涉及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谓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价款总额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付款的买卖。我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本题中,只要马飞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46万的1/5,即9.2万,也就是说只要马飞10个月内没有付款,天通.公司就可以要求马飞提前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选项A中,虽然10个月时间是正确的,但是强调“连续”,因而是错误的。选项B没有强调“连续”,但是时间却是错误的。据此,选项AB都是错误的。选项C涉及所有权的转移。我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标的物的所有权以标的物交付转移为原则,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本题中,天通公司和马飞就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明确约定为马飞付清车款时,自然应当依其约定。据此,选项C的表述是正确的。选项D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标的物交付为分界点,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只有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除外。本题中,天通公司和马飞没有就车辆风险负担进行明确约定,所以在车辆交付给马飞以后发生的毁损灭失应当由马飞承担。据此,选项D的表述是正确的。综上所述,因为题目要求选择的是错误选项,所以应当选择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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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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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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